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,我国对上游资源需求不断增加,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,正面临日益匮乏的局面。
与此同时,随着资源开采和冶炼的力度不断加大,环境污染问题也十分突出,这将威胁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。
这时候,大力发展循环经济、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就显得特别重要。
一般来说,资源可以分为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两大类,再生资源是可再生资源的一种,是指不可再生的、可以反复回收加工再利用的物质资源,包括废钢、有色金属、合金、塑料、纸张等。
举个例子,我国是世界上的钢铁生产和消费国,粗钢年产量超过10亿吨,但我国的铁矿石资源非常少,每年进口的铁矿石超过总需求的80%,而废钢的回收利用可以缓解部分原材料压力。
并且,废钢是短流程炼钢的原材料,与铁矿石长流程炼钢相比较,短流程炼钢的能耗更少,废气、废水、固废的排放也更少,这非常符合“碳中和”目标的要求。
因此,无论是从节约资源,还是从环保角度来看,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都将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重点方向。
废旧物资即陈旧(闲置)的东西,或废弃的,可以作为再生资源的可回收利用的物品。
除了大量的企业产生废旧物资。每个家庭都是废旧物资产生的主体和存储之地。例如报废或过时的厨具餐具、哈尔滨电梯回收、金属工具、废纸、塑料制品、过季的衣物、破旧玩具、淘汰的家电、家具、装修材料、装饰用品等等。这些物品,有相当一部分可以作为部件重复利用,或作为再生资源全部利用。
但是,自从废除了废旧物资由供销合作社专营的政策,再没有哪个完整统一的经营组织从事民间生活废品的回收业务。哈尔滨电梯回收这一职能,改由走街串巷的个人小贩承担。无证小贩成为广大城乡民间废旧物资回收的主力大军。他们回收的生活废品,通过当地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网点,漫向下游渠道。
对于废旧物资经营企业的税务问题,国家先后出台过一些税务政策。但随着经营市场情况的不断变化,一些政策已经失去可用性。以致废旧物资经营行业在税务管理方面无强制约束,也使生活废品回收企业取得合理的成本费用票据出现很大困难。
目前,出售人不能提供销售发票或收据、收购人不能开具收购发票,有规模的经营企业不开销售发票,不按实申报销售已经成为半公开的、不争的事实。庞大的废旧生活物资流转系统在税务、财务上的体外循环,影响到想要规范经营的企业也不得不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