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尔滨电梯回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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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办废旧物资回收企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?

2022-03-22 15:40:14

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管理办法

一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回收经营,是指以流通为目的,收购或购进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品、废料、废弃物后,直接出售或经过挑选,整理等简单的行为。

哈尔滨废旧金属回收品种主要以再生资源和可利用资源为主,如:废纸、废玻璃(瓶)、废旧塑料、废旧金属、废橡胶等,也包括居民的旧家电、旧家具等。

二条市政府成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,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,小组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、市计委、文明办、创建办、规划局、建设局、国土局、公安局、工商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、城管局、环保局、供销社、贸易局、开发区、各乡镇组成。

设立废旧物资利用管理办公室,并与废金属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。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做经常性的检查整治,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各种废旧物资回收中的问题。

新办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
1、拥有一定的回收经营场地、一般在1000平方米以上;

2、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;

3、具备必要的拆解、剪切、压块加工、运输设备、计量及消防设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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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经营地点必须远离铁路、港口、施工工地、旅游区、居民居住密集区、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,企业的建设经营必须符合环境规定,不得影响居民生活和市容市貌;

5、在布局上,市区(城市已建成区域)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企业,在各镇、各级开发区边缘适当控制布点,企业布点须当地政府盖章同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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